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
  • 首 页
  • 关于我们
    1. 中心简介
    2. 组织架构
    3. 专业团队
    4. 中心业绩
  • 新闻资讯
    1. 中心新闻
    2. 行业新闻
    3. 通知公告
    4. 会议活动
  • 合作伙伴
    1. 国内合作
    2. 国际合作
  • 核心业务
    1. 区域低碳发展解决方案
    2. 低碳项目政策性融资解决方案
    3. 企业低碳转型风险解决方案
    4. 新型碳资产解决方案
  • 文件下载
  • 联系我们
    1. 联系方式
    2. 中心招聘

发改委推用能权交易试点:可再生能源不计入综合能源消费量

今日,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浙江省、福建省、河南省、四川省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函。

浙江省、福建省、河南省、四川省人民政府:

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“十三五”规划《纲要》关于建立健全用能权初始分配制度,创新有偿使用,培育和发展交易市场的要求,发挥市场配置能源资源的决定性作用,以较低成本实现“十三五”能耗总量和强度“双控”目标任务,拟在你省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试点。现将《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试点方案》印发你们,请据此组织开展试点工作。

附件: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试点方案

国家发展改革委

2016年7月28日

附件如下:








来源:国家发改委

时间:2016.09.21

 

  1. 网站地图
  2. 法律声明
  3. 联系方式
  4. 版权所有 湖南省联创低碳经济发展中心

关注我们: